有个名叫“上官”的小伙连续多次在不同餐厅饭菜中,吃出了铁丝、钢丝、电线等物,他运气竟这么差?
事实并非如此,实则是以吃出“异物”为名在店内大闹,吃准店家“息事宁人”的心态敲诈钱财。
结果这名化名“上官”,真名为赵某某的男子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,被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罚金人民币四千元。
位于嘉定区安亭镇的一家连锁餐厅的服务员小胡还记得报案那天,那个奇怪的客人......那位客人一进门,服务员领他到一空位处,他却不坐,而是选择一处没有监控的隐蔽位置坐下。上了菜之后不久,那位客人拿着一截电线质问小胡,为何菜里有异物。
这名自称“上官”的客人情绪激动,引得店内其他用餐的顾客纷纷侧目。小胡立马道歉,但这名客人态度强硬,提出三个要求:要店里“最高领导”道歉,要店方为这餐免单,要以这单的五倍价钱赔偿于他。
小胡做不了主,只好向领导汇报。领导听罢,发给小胡一段监控视频,原来前两日在其他门店也发生过类似状况。小胡发现监控里的那人与此时在店里大吵大闹的这名男子十分相似,于是也悄悄拍下这名男子的模样发给领导,领导随即让他报警。
经查“上官”乃假名,该男子真名赵某某,多次以在店内饭菜吃到电线、铁丝等异物并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为由对多个店家实施敲诈。每次“吃出”异物后,赵某某皆称有朋友在食药监,要打电话投诉店方,并在店内态度嚣张强硬,为店方带来了不良影响。不少店家为了避免声誉受损,也为了维护店内秩序,选择赔偿,息事宁人。事实上,食物中的“异物”均是赵某某提前准备好带进店里。不仅如此,赵某某曾有多次犯罪前科,此次犯案之前不久才刑满释放。
嘉定检察院认为,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条、第八十一条、第九十条之规定,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批准逮捕。
(看看新闻Knews记者:李翔 编辑:施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