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殷高东路、江湾城路路口的"上海院子",是一个全装修新楼盘,均价9万多。元旦前最后三天,购房者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时,开发商现场告知,必须先在交接单上签字、缴纳物业费,才能拿钥匙验房。开发商说,这是行业惯例。然而,购房者验房后才发现,新房的装修质量实在堪忧。
先交物业费、再验房,开发商的这一做法让购房者十分不满。
购房者张小姐认为,先看到房子,完成交付流程之后,再交物业管理费,这才是正常流程。
购房者傅先生表示,房子该收还是不该收,如果存在问题,整改完了再交钱才是合情合理的。
不过,购房者如果不同意,就会被销售人员晾在一边。最终,张小姐等人无奈妥协。而当张小姐拿到钥匙后,房屋的装修质量让她十分胸闷。87平米的房子,验房师竟然找出了66处瑕疵,包括天花板开裂、踢脚线变形、电源开关装歪、窗户把手装反。
针对购房者反映的情况,截至目前,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作出任何回应。记者来到杨浦区房管局,了解新房交付的流程问题。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房屋交付流程中发生的争议,目前从行政监管的角度无法可依。
杨浦区房管局副局长吴传婷表示,因为国家对房屋销售交付(流程)没有强制性的有关法律规定,希望双方在协议的框架下进行友好协商,将会进一步关注此事的发展,切实保护好购房人的合法权益。
不过在律师看来,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让购房者先收房再验房的做法,是行得通的。
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阳表示:如果说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相关的约定,那么业主完全可以先验房再缴物业费,如果说开发商以此为由拒不交房的,那么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。
(看看新闻Knews记者:吴骥 孙佳逊 孙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