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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号站代理注册_大庭广众之下抱走别人的娃,居

2019年12月16日晚上5点多,35岁的王女士正打算带着两个娃,还有自己的老母亲回河南老家。当时,距离上车的时间还早,王女士带着他们在上海火车站的东南出口附近打发时间。


 

两个娃是龙凤胎,当时都还不到三岁。王女士看着他们各自玩耍,没有离得太远,都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。谁知女儿妞妞(化名)玩着玩着,却突然被一个女人抱了起来!



这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岁上下,推着一辆儿童车,一边抱起孩子一边还说了一句:来,跟妈妈走!这惊心动魄的一刻并不长,只有短短的十秒钟!但陌生女子的每一个动作,嘴里说的每一句话,王女士都记得清清楚楚。她当下便反应过来——这个女人想抢走女儿妞妞!也正是在那一瞬间,王女士一把抢回了孩子。


 

随后,王女士的母亲上前扯住陌生女子的衣服,然后报了警。周围热心的旅客也围过来帮忙,不让女子逃跑。很快,上海站派出所的民警到达现场,经过简短讯问以后,将中年女子带回了派出所。


这就是2019年年底,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的“两岁女童被抢事件”。案件在第一时间披露以后,很多网友表示:这简直刷新了对人贩子猖獗程度的认知。但好在,悲剧没有发生!


 

经过上海铁路警方的调查,这个在大庭广众之下企图抢走女童的中年女子姓谯,来自四川,曾经在老家有过一段婚史,并且还有一个二十岁的儿子。那么,谯某为何要去抢别人的孩子呢?

 

没人知道犯罪嫌疑人谯某的真实想法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那就是谯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。经过精神鉴定以后,上海铁路警方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。与此同时,网友们也在关心,这个谯某究竟会不会被重判?


 

2020年5月,谯某涉嫌拐骗儿童罪一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那么,被告人谯某公然抢走别人家的娃,为何涉嫌拐骗儿童罪,而不是拐卖儿童罪呢?



静安区人民法院丁德宏副院长表示:被告人谯某称,抱走2周岁的幼儿是为了自己收养,同时也无证据表明其有出卖幼儿牟利的目的,故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。


而拐卖儿童罪,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、奴役等等,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贩卖牟利。2020年5月27日,这起案件当庭宣判,被告人谯某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。



对此,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也表示,这类对伦理、对家庭的侵犯,应该是《刑法》中非常重的一类犯罪,应该将其法定刑提高,才能够真正做到罪责刑相适应。


(看看新闻Knews记者:唐春源 赵祎韫 编辑:沈佩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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