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疫情防控的常态化,大家聚餐喝酒的频率也逐渐增加。近日,青浦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酒后危险驾驶的案件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最终,原本车上的乘客竟也被警方以酒驾的罪名带走了。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2020年4月11日晚,北京来沪工作的张某和朋友王某相约在青浦区的某家餐厅里吃晚餐,二人相谈甚欢。在酒过三巡准备回家时,二人稀里糊涂认为餐厅与家距离不远,以自己的酒量,开回去没有问题,便决定让张某开车、王某坐车乘客,两人一起上了路。
驾驶员张某说,二人在这家日料店里一共喝了一斤白酒、两瓶啤酒,期间并不是没有想过叫代驾,然而最后还是晕晕乎乎地选择驾车回家。
被告人司机张某说:“我们两个到一家日料餐厅去吃饭,边吃饭边聊天,到的时间是7点左右。(你们吃饭期间有喝酒吗?)喝酒了。我在吃饭期间大概喝了3两多的白酒,喝了1扎多的啤酒。吃完饭之后因为喝了点酒,我们两人不是很清醒。其实在吃饭的时候他说帮我叫个代驾。我说不用,我有滴滴很方便的,我说我叫就行了。吃饭的时候还在讨论这事儿。但是喝完酒之后就记不太清了,吃完饭就驾车上路了。”
被告人、乘客王某说:“当时也比较晚了,可能估计也多喝了些酒。(喝了多少?)我们两个人一共喝了一瓶白酒、一瓶啤酒。(一斤白酒?)对,两个人一共喝了一斤白酒,然后一人一瓶啤酒。喝完之后我朋友就开车把我送回去。因为当时餐厅离家不远,大概就是几公里的路程。”
心存侥幸的张某和王某并没有顺利到家。在行经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徐乐路处时,他们与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。据张某和王某说,他们是正常行驶,事故主要是对方的过错。
然而,交警来到之后,很快发现张某涉嫌酒后驾驶,并对其进行带走处理。
被告人、乘客王某说:“对方车辆在调头,实际上是对方的过错,我们是直行,也没有超速。对方掉头,发生了一个轻微小事故,一个刮蹭。下车之后对方拨打了交警电话,交警很快过来了,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。(就是警察一过来,就发现你朋友是酒驾,就带走处理了?)对的,就去测试了。”
被告人、司机张某说:“对方车速很快,事发很突然,理论上来说是转弯车让直行车,没来得及躲闪就碰撞了。然后碰撞以后就下车解决问题。(你们想私了吗?)当时我记不清了,我有点懵了。车上有我们两个人。对方车上有几个人,我就没有太关注。(谁报警的?)对方报的警。警察来了之后,就让我吹酒精测试,当时吹完是144毫克/百毫升,他就把我带上车,拉我去抽血,之后把我带到青浦交通支队的派出所。”
至此,这只是一起普通的酒后驾驶行为。然而接下来,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:张某被警方带走后,面对自己朋友留在路面上的轿车,王某竟萌生了自己驾车回家的想法。
据王某清醒后交代,他也无法理解自己当时的想法,可能是酒精作祟,让人头脑糊涂,同样喝了半斤白酒一瓶啤酒的王某,便径自坐上驾驶座上了路。
王某介绍说:“(当时你在旁边?)我在旁边。可能当时我也喝了一点酒,我就想说把车给开走,开回家了。当时真的没有多想,当时没有想很多,真的有点记不住当时为什么这么做。(产生这个行为也是你体内的酒精作祟,有没有这种可能?)应该是的,肯定是我喝多了,如果我清醒的话我肯定不会开走的。估计当时感觉也不远,所以我就开走了。(开回去把车停好,自己上楼了?)没有,期间张某给我打过电话,我一开始在开车没有接,他打了好几次,我就接听了。接听之后是警官跟我说话,我那时候就意识到自己肯定是酒驾。”
到案后,张某和王某十分后悔,他们称自己此前从未有过酒驾的情况,案发当天,甚至还考虑过叫代驾。然而,其一是因为酒精作用,二人主观上错误地高估了自己的清醒程度和驾车能力;其二,据二人交代,他们心存侥幸心理,抱着路程不远,应当不会出什么意外的心态。未曾想,不怕一万就怕万一,意外偏偏找了上来。
被告人、乘客王某说:“(以前有没有过酒后驾车的行为?)从来没有过,这个我敢保证,因为我都是有驾驶员的。”
被告人、司机张某说:“我原来从来没有酒驾过,都是叫代驾。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其实按当时喝的量,觉得也没有什么太大问题。可能因为是长时间不喝了,因为疫情期间,当时是刚解禁好一点,我们约着出来,这是第一。第二,当时在吃饭的时候,我们俩也说过这个事,我还挺清晰地记得。(最终还是酒喝多了的原因?)对的。”
两人辩解说:其实本来是想叫代驾的,但喝高了之后,就全然忘记了。
被告人、司机王某说:“我们一人喝了半斤白酒之后,要走了,当时我们就说要不要叫个代驾。具体什么原因我为什么最后没有叫真的不记得了,但是这件事我们提起来过。(你们都喝多了?)对。(没有这个主观意识,按理说你如果喝的不多,你肯定要提醒他的,不能让他开着自己的车载上你就回去了,这对公共安全不负责,对你们两个人自己也不负责。)是的,这个确实是,我承认错误,是这样的。”
被告人王某:“从那之后我就没敢再喝酒了,对家里造成很大影响,因为我要树立一个正面的形象。首先对社会我是后怕,说实话我说非常后怕。虽然没有发生更严重的后果,但是这件事在我心中一直是后怕。万一我当时发生交通事故,那么现在肯定不是这样的情况了,我要付出很多代价,而且可能非常不好,这是我一直在反思的。”
“我之前从来没有过,因为我是有驾驶员的,不存在酒驾的问题,这回为什么我没有叫代驾,为什么要自己开。一是当时主观不是很清醒,二是我相信肯定也有点侥幸心理。因为餐厅到我家也就5公里的距离,觉得距离也不远,虽然当时主观不是很清醒,但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开的,因为这个原因。但这个肯定也是不应该的。(酒驾入刑已经好多年了,从2011年开始,第十年了。)是,这个对我家人、对我自己、对社会,都是非常不好的。我也确实是这回受到了教训。”
检察官指出,当时王某属于严重的醉驾,危害了公共安全,二人均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的处罚。要提醒市民,在现阶段,虽然聚餐、聚会可以逐步恢复,但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还是要谨记在心,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,否则后患无穷。
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顾检察官说:“在今年4月11日的晚上,张某和王某在一起喝酒聚餐,后张某醉酒驾驶后出了交通事故,民警就将张某带走进行血液检测,当天因为警力不足,交警未及时将事故车辆进行处理,滞留在现场的王某明知自己是酒驾,出于帮朋友把车开回家的动机,就把张某的车辆驶离了现场,民警后来是通过图像监控,发现王某系事故车辆的乘客,随即在其居住地将其抓获,经检验,王某血液中每100毫升中有228毫克酒精,属于严重的醉驾行为。”
“现在是在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的情况下,大家喝酒聚餐比较多,建议公众通过公交出行、叫代驾的方式,还是要牢记"喝今天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"。我们检察机关有坚决惩治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。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、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。”
目前两人被处以5年内不得取得驾照、刑事处罚、经济处罚等各项处理。
(看看新闻Knews记者:宣克炅 编辑:小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