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说,民宿是生活的“诗和远方”,更是一种有温度有情怀的住宿选择。近年来,上海的民宿发展蓬勃,也为全球各地的游客提供了不一样的旅行体验。但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,不仅让旅游行业遭受了重大打击,连带着民宿也遭遇了寒冬。
尹小姐在静安区租了一套老式民居,花了好几万装修准备做民宿。这里地处市中心,石库门的建筑极具上海特色,门口还有菜场、早餐店,浓浓的申城烟火气。
然而尹小姐赶在春节前完成装修,民宿还没经营几天,新冠肺炎疫情就来了。
疫情来了,不让出门了,旅游业遭遇重创,预订民宿的人自然也少了。
就算有人预订,上海一级响应期间,居委会也不让外人随意进入小区了。
这民宿生意,基本上是黄了。
一边,民宿没有收入,另一边,尹小姐却在不停地为此付出房租,并且这种日子看不到头。
尹小姐于是决定及时止损,要求和房东解除租房合同,却遭到了房东的拒绝。无奈之下,双方只能去法院诉讼。
尹小姐认为,自己并非不想做民宿,也不是经营不善经营不下去,而是居委会不允许经营民宿,这直接导致了她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。
而房东却认为,疫情是疫情,跟我并没有关系啊,你说不租就不租了,是你违约在先,还要求我退还房租和押金?没门。
本案的主审法官,静安法院的吴瑛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,由疫情影响而引发的民事诉讼,最近正陆续进入庭审阶段。事实上,这些案件大多都是受到疫情影响,而疫情的到来,并非人为能够预见,能够控制,能够克服的,所以本质上并没有谁对谁错,这也给法院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。
而针对这些案件的审理,最高院先后两次发布了关于审理涉疫情案件的指导意见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是非常明确的,在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到民事案件的过程当中,法院总的方针是要以调解优先,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、协商,然后共克时艰,共度难关。
最终,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之后,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:原被告双方各自分担一部分疫情期间的租金,既降低了原告的损失,被告也相应地分担了原告经营成本的风险。
庭审结束后,被告当庭向原告尹小姐通过手机转账,返还了房屋租金3528元。
(看看新闻Knews记者:徐蔚珏 李翔 编辑:范燕菲)